6.4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图
开工准备 |
开工报告 |
施工开始 |
接运开箱 |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
工序开始 |
技术交底 |
工序交接验收 |
|
整改 |
检查结果 |
|
不合格 |
合格 |
下道工序 |
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
分项分部工程检查评定 |
检查结果 |
|
不合格 |
合格 |
单位工程评定验收 |
实物交接 |
遗留问题处理 |
|
整改 |
处理结果 |
|
不合格 |
合格 |
竣工验收 |
竣工资料交接 |
6.5文件和资料控制
6.5.1文件和资料控制范围
6.5.1.1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6.5.1.2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
6.5.1.3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文件。
6.5.1.4有关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等。
6.5.1.5外部提供或收集的质量记录、信息。
6.5.2责任人职责
本工程文件资料控制的责任人为资料员,资料员应对本工程文件和资料负责登记、造册、归档、标识和发放。
6.5.3管理程序
6.5.3.1外来文件和资料由各有关人员或资料员本人获得后,统一由资料员登记,分发给各有关责任人并签收。
6.5.3.2内部的发文应在各有关人员拟草后,由资料员统一管理编号,作好记录,发至发文单位后应有收文人签字,拟草人负责收所发文,发文回项目部后再由资料员作好记录,并分发给各有关人员签收。发文内容要齐全,所涉及工作量要相对准确。
6.5.3.3技术资料管理
技术资料的管理水平在施工中对其进度、质量均带来很大的影响,其管理的好坏,不仅影响了工程施工目标的实现,而且体现了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故在施工中应给予极大的重视。
6.5.3.3.1为加强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在施工实施中设立以技术经理、质量经理、各专业工程师为线条的技术资料管理体系,并在项目部设立专职资料员以配合工地技术经理负责工程技术资料全过程管理。
6.5.3.3.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派专职资料员统一向业主、监理及时领取有关资料,其他施工管理人员一概不准向业主、监理领取有关资料。
6.5.3.3.3我方资料部门在接到资料领取通知后两天内必须将有关资料领取到位,并办好有关领取手续。
6.5.3.3.4本工程所有工程文件范本均符合业主、监理要求或得到业主、监理认可,不得使用别的文件范本。
6.5.3.3.5凡我方向业主或监理提交的各类联系单,应为原件一式三份,并按专业进行分类编号提交。
6.5.3.3.6施工中应及时向业主及监理提供我方的各类技术管理文件,包括特殊工种技术人员的资质文件,业主及监理向我方提供的各类联系单应送的为一式肆份,抄送的为一式贰份。
6.5.3.3.7双方提交的有关技术管理文件(资料、信息、数据)均应视为保密文件,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直接或间接地泄露给第三方。
6.5.3.3.8施工中属我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质保书,应按要求组织编制在竣工资料中,经业主及监理验收合格后向业主提交。
6.5.3.3.9施工应注意软硬件及时配套,我方在进点后一段时间内应将各类施工所用文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分专业编制合订成册,其份数应齐全,以保证施工时能及时填表,及时向业主及监理提供核查,并保证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5.3.3.10施工中竣工资料的编制与工程实施同步进行。
6.5.3.3.11我方所编制的竣工资料应严格按照《安装公司竣工资料编制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或业主及监理的要求进行。
6.5.3.3.12为保证竣工资料的质量,在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中应将所有的施工范围的安装、设计修改情况用文字的形式完整如实地反映在施工资料中,经业主及监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对竣工资料作出整改。
6.5.3.3.13在向业主移交经业主及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竣工资料后,应向业主领取《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签证书》。